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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供电企业如何开展好协同监督

分类:
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
2020/03/03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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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监督机制是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化进程逐步加快,宏观政策、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日益严格,服务压力不断增大,供电企业外部环境正在发生巨大变化,供电企业的一举一动很容易成为社会和舆论关注的焦点。供电企业内部“三集五大”体系不断深化完善,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对电网运营模式、调整管理职责、优化业务流程提出了新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供电企业在依法治企和反腐倡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程建设、招标采购、低压业扩、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廉洁风险仍不可避免;二是各种形式的“自转”以及“集体闯红灯”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单位内控制度存在漏洞,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三是部分单位基础管理薄弱,对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熟视无睹,工作漂浮粗放、流程管控不力。一旦发生问题,势必给企业发展造成影响。因此,需要一种更有力的监督模式,以加强对各个层面业务的过程监督,成为防控风险、维护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协同监督机制是促进干部员工廉洁自律的重要途径。当前供电企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需要广大干部员工凝心聚力、创先争优。由于企业处在不断的深化改革当中,管理制度仍不够完善和健全,加之一些人、财、物等重点岗位的人员处于廉洁风险防范的“第一线”,拒腐防变能力不强,很容易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分析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发现,一方面由于自我放松要求,导致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缺少对职权的有效制约、监督,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给少部分人钻了空子。通过建立全方位监督、全过程监控的协同监督机制,使应该受到监督的岗位和权力得到有效监督,形成“人人主动监督、事事有人监督”的良好氛围,督促广大干部员工严格自律、自我约束,守住底线、经住诱惑,为企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如何开展好协同监督

 

协同监督机制,作为管控和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融入企业发展战略,明确其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才能整合监督力量,防控廉洁风险,预防腐败行为,提升管理绩效,促进企业发展发挥作用。

 

  建立协同监督工作机构。协同监督的前提在于坚持横向监督与纵向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强化组织协调,建立协同监督领导机构,按照分级监督、分级负责的原则,成立监督工作委员会。监督工作委员会在本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纪委书记、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把下级单位纪委书记吸收为委员会成员在纪检监察部门设立办公室。监督工作委员会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监督工作委员会成员部门参加,其他职能部门根据需要参加,主要讨论季度监督工作存在或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和考核意见等内容。

 

建立协同监督工作制度。制定《协同监督工作规则》《监察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协同监督组织架构,明确监督工作委员会监督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和监督事项,使协同监督工作能够科学、高效开展。监督工作委员会要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听取监督情况报告,必要时安排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职能部门对业务领域实施纵向监督控制,及时纠偏堵漏,化解风险。

 

规范协同监督工作流程。协同监督机制要稳定、长期、高效运行,必须有严格规范的流程才能发挥其应有效果。因此,必须严格执行检查、发现、报告、整改、考核这五个环节,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各种苗头性隐患。在检查阶段,每季度制定协同监督重点计划,围绕重点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工作。在报告整改阶段,以“一书两报告”(协同监督整改意见书、协同监督情况报告、协同监督整改报告)为载体,定期通报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切实做到发现薄弱环节、找出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查找根源,督促有关方面明确整改责任、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实现协同监督机制“落地生根”。在考核阶段,将监督检查结果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形成对监督工作的闭环管理。

 

落实协同监督工作责任。协同监督机制运转效果直接取决于职能部门监督职责的履行,按照职能分工和监督职责,职能部门是本业务领域的主要监督主体,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纵向监督、过程管控和检查考核,确保企业运营依法合规。纪检监察、审计、法律等监督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履行再监督职能,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做到有章必依,遵章必严,大胆监督。通过专项检查等多种渠道,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能够及时查找、分析管理领域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将监督责任、措施和要求融入核心业务流程、落实到重要岗位,积极主动地改进管理,有效提升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科学发展。

 

强化协同监督成果运用。一是将协同监督成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相结合。把基层单位协同监督开展情况作为单位年度责任制考核评价的重点项目。二是将协同监督成果与部门考评相结合。将各部门、各单位协同监督开展情况与群众满意度和评先评优相结合,做到“标准清晰、程序规范、管理高效、工作闭环”的工作效果。三是将协同监督成果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将协同监督作为部门绩效减分项指标统一进行考核,重点评价横向作用的发挥、专业管控的能力、重要问题的报告等内容,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协同监督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是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关企业健康和发展的重要工作。只有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发现新问题、分析新问题、解决新问题,形成预防有方、监督有效、惩治有力的长效管理体系和工作系统,才能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